1.《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报:首先,确保在明细表的“行次”上,按照不同的被投资企业分别填报。在“被投资企业”一列中,填写持有100%股份的公司的名称。“投资性质”一列填写为“直接投资”。“投资成本”和“投资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由于持有100%的股份,投资比例应为100%。“税收金额”一列填写的是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即去年获得的157万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金额”一列,如果会计核算的投资收益与税法规定完全一致,那么这一列应为0。如果存在差异,则需要计算并填写差异金额。如果在报告期内有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的情况,还需要填写“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等相关列。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的填报:这张表格主要用于填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你的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100%股份,并且获得了157万的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可能符合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取得的投资分红的免税条件(具体是否符合条件还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免税条件,你需要在这张表格中填写相关的投资信息、收益金额以及享受免税的依据等。
3.避免重复填报和调整:在填报过程中,要注意两张表格之间的关联和差异。特别是当《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税收金额”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中的收益金额相同时,要确保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不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重复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