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后实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在办理与出资相关的公司登记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成为由被出资企业留存的备查文件。
对仍有实收资本要求的企业,例如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记时还需要提交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一般需要取得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为什么还需要提供资产报告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最瘦的胖子 | 提问时间:2024 05/07 17:18
你好!对于仍有实收资本要求的企业,如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时需要提交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这是因为:
1. **确保资本真实性**:验资证明是确认公司股东按照约定出资到位的重要法律文件,它保证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首先认购一定比例的股份,通常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5%,这部分股份需要通过验资来证明其真实性。
3. **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开募集涉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资金监管,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4. **维护市场秩序**:通过验资,可以防止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尽管《公司法》修订后实行了资本认缴制,放宽了对企业出资的直接监管,但对于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涉及到公众投资者,为了确保资本的真实性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仍然需要提供验资证明,并在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时一般需要取得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这是对公司设立过程中资本真实性的一种法律保障,也是对公众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一种体现。
2024 05/07 17:2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