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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权重是怎么计算的
m520341566 | 提问时间:2024 04/25 14:40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这个是税务规定好的 不需要自己计算权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 第 5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 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三章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2024 04/25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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