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是财政专项资金。财政已经进行结算审核。转固资时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工程决算报告吗?决算报告应该由施工方委托还是建设方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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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27578 | 提问时间:04/13 15:01
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转固资时**通常需要出具工程决算报告**,且该报告**应由建设方委托**。
当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准备转为固定资产时,确实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这一做法符合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旨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正确性。政府会计准则也指出,单位在进行在建工程转固作业时,应当合理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估计价值。如果未及时全面完成在建工程的竣工决算,可能导致会计核算失真,给管理带来隐患。
至于工程决算报告的委托方,通常是由建设方负责委托编制。这是因为建设单位需对项目从筹建开始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在项目完工时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完成工程决算报告。如果项目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那么施工单位会先编制初步结算报告,经过建设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给政府的财政资金审核部门进行最终审核。中央项目的财务决算批复则由财政部或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取决于是否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等因素。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在转固资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来保证财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而这份报告应由建设方,即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这一流程有助于确保项目投资效益的考核以及财产移交的依据更加明确和权威。
04/1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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