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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我们公司是供应链企业,购进一批私护产品免费让顾客体验了。请问是否视同销售,是否缴纳偶然所得个税?产品单品价值300多元
益达 | 提问时间:04/08 16:4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是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以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时,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偶然所得个税则是针对个人因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税。 公司购进私护产品并免费提供给顾客体验,这一行为并不涉及产品或劳务的销售,因此不应视为销售行为。同时,由于顾客并未因中奖、得奖等偶然性质的原因获得产品,所以也不涉及偶然所得个税的缴纳。
04/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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