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购进一批装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30万元,企业资产处领用15% 用于装修职工食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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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04/01 21:07
同学您好,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一、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2,领用, 管理费用(行政用)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4/01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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