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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所得税汇算清缴,老师们,我看审计老师这么写营业外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30000.00(付慈善信托捐款-**地区慈善总会)属捐赠支出,纳税调增?老师税法不是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减吗?为什么审计老师写纳税调增?
78584573 | 提问时间:2024 03/20 13:1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营业外支出中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通常是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应该是纳税调减,而不是纳税调增。 原因: 1.捐赠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条件:虽然税法规定了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但是具体的扣除条件和标准是有规定的。如果捐赠支出不符合这些条件,比如捐赠的机构不是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或者捐赠的用途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范围,那么这部分支出就不能享受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2.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税法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捐赠支出超过了这个比例,那么超过的部分就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3.捐赠支出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不足: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提供充分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来证明捐赠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凭证或证明材料,那么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这部分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从而进行纳税调增。
2024 03/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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