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一个企业能否同时存在两种计税方式,即一种商品适用简易计税,另一种商品适用一般计税?
2、计税方式的更改是否需要做备案?
3、简易计税期间收到的专用发票,能否在以后更改为一般计税后再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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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最瘦的胖子 | 提问时间:2024 03/11 15:43
同学你好。
1.可以的,但是需要分开核算,不能混合。
2.计税方式的更改,同学说详细一些。
3.收到的专票,抵扣应该在相应业务发生期间对应抵扣,比如购进原材料进项100,未领用,变成一般计税后,领用了,可以。
2024 03/1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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