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您,A和B二个人个人在2021年为公司分别提供一个运输服务3万元,一个搬运服务5千,双方有口头约定,公司按时支付了款项,对方也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一直到2024年公司多次催促,他们现在答应去税局开具运输发票,在2021年公司这笔费用,装卸的五千一直没有计入当期费用,运输的3万做了预提,当年也做了纳税调增,如果他们现在再开过来发票,该如何处理?
![](/wenda/images/newWd/search.png)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http://member.chinaacc.com/homes/resources/images/home/avatar/4.jpg)
xtgwwggg | 提问时间:01/20 22:39
你好,首先装卸的五千一直没有计入当期费用,运输的3万做了预提,那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01/20 22:4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