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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是否需要暂估?一项工程8月份按照合同约定已经结算60%,1231未完工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账面在建工程只记了合同金额的60%。
nmg13847744530 | 提问时间:01/17 22:56
易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一般来说,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不需要暂估。这是因为暂估是指根据合同、发票或其他凭证,对尚未结算或尚未完全结算的款项进行预估入账。而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通常意味着该工程尚未完工或尚未达到预定的使用条件,因此不需要进行暂估。 对于你提到的工程,如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结算60%,那么只需要根据结算金额和合同金额的比例,将合同金额的60%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即可。剩余部分可以在工程完工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再进行入账。这样可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可能因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操作
01/1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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