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给乙企业粮食白酒30吨,不含税收入400万元,另 收取品牌使用费20万元、包装物押金5万元。 (2)从农民手中购人一批粮食,支付价款10万元,将该批 粮食委托丙企业加工白酒10吨,收回白酒时向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3万元,代垫辅料费1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企业无同类白酒价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4 01/15 12:52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问题是什么
2024 01/15 12:55
8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