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投资方投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在有限合伙企业里,我方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那我这边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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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wxlong | 提问时间:01/08 14:42
作为投资方投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包括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由于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并且有限合伙企业在活跃市场中可能没有报价或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应该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
01/0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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