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中路华公司与客户签订一项大型工程(A项目)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工程的含税造价为6867万元,其中增值税税额567万元,工程期限为3年,预计2022年12月31日竣工。
中路华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末与中路华公司结算一次。
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中路华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增值税税率为9%,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2020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1500万元,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中路华公司与客户结算合同价款2725万元(含税),中路华公司实际收到价款2180万元,假定在收取工程款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2021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实际发生成本3000万元,预计可能发生的总成本为4000万元。中路华公司与客户结算合同价款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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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111 | 提问时间:2024 01/02 19:39
你好同学,问题请补充完整。
2024 01/0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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