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x19年5月1日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每股买价3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3万元,乙公司已于4月25日宣告分红,每股红利为2元,于5月6日发放。6月30日,每股市价为25元.10月3日,乙公司再次宣告分红,每股红利为1.5元,于10月25日发放。12月31日,每股市价为19元,2x20年1月6日甲公司抛售所持股份,每股售价为17元。出售时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做甲公司从购入到最终处置资产的账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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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12/27 11:04
5月1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280
应收股利 20
投资收益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3
贷:银行存款 505.3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股利20
6月30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
2023 12/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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