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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内资个体通过拍卖取得土地,国家征用其土地修建公路,获得拆迁补偿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补偿款包括设备和货物搬运费用,这部分设备和货物“搬运”费用补偿款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判断依据有哪些?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2023 12/21 19:49
姜再斌 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设备和货物“搬运”费用补偿款应该属于经营性补偿,(财税〔2005〕45号)“拆迁补偿款”不包括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补偿。因此设备和货物“搬运”费用补偿款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3 12/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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