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联营形式的商场,品牌在我们这卖商品然后我们是扣点形式,比如品牌卖100万的商品,我们扣20个点,给品牌返80万。然后我们收取品牌每个月1万元的物业费,也就是说比如品牌5月份卖了100万,那6月份品牌给我们开80万发票的时候我们给品牌转款,我们给品牌转79万元(我们扣1万元物业费,给品牌开1万元的物业费发票)。 我想问一下,如果品牌一直不着急结款,不给我们开发票,那品牌这些应收的80万货款和应该付给我们的1万元物业费,品牌应该在哪个科目(一直没结账的情况下)?品牌的这80万是应该在品牌的应收账款里面吗,这样品牌不开发票,一直挂在应收账款里面,也不能结转利润,这样做有没有涉嫌操纵利润的嫌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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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m93379088 | 提问时间:2023 12/13 17:09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的
我给你解释的很清楚了亲
2023 12/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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