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接  老师,问个问题,我们是总代理,供应商会提共维修配件给到我们,我们维修飞机产生的配件金额会付款给供应商,另外二代维修飞机产生的金额也是通过我们一起付款给供应商。就是假如我们本月维修飞机产生的金额是20万元,二代维修飞机产生的金额是30万元,那我们会付50万元给到供应商,然后供应商开50万元发票给到我们。然后二代会付30万元给我们,我们同样要开发票给二代。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付出去的50万可以直接做我们的维修成本吗?然后二代给我们付的30万可以直接做收入吗?还是要冲维修成本?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3 12/12 17:26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公司作为总代理,为供应商提供维修配件,并负责维修飞机和二代维修飞机产生的金额的付款。对于供应商开具的50万元发票,您公司可以将其作为维修成本进行处理。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您公司在支付50万元给供应商时,应当将该款项确认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因此,您公司可以将该款项直接计入维修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同样地,对于二代支付给您的30万元,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确认原则,您公司应当在提供服务时将该款项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因此,您公司可以直接将该款项计入相应的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相应的会计制度和准则进行处理,确保账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税务申报和处理。
  2023 12/12 17:4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