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了一批3万元(价税合计,普票)家电,作为售房是送的礼品。 借:库存商品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借:销售费用:30000,贷:应交税费—销项税:3451.33,其他业务收入:26548.67,借:开发成本30000,贷:库存商品:30000这样做凭证合适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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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430_13588 | 提问时间:2023 12/08 15:33
我认为您做的凭证基本是正确的。您首先将购买的家电记入库存商品科目,然后将它们作为销售费用进行处理,这是因为这些家电是作为售房的礼品赠送的,因此需要记入销售费用。同时,您也正确地计算了应交税费和销售收入。
最后,您将库存商品转入开发成本科目,这可能是因为这些家电被视为开发项目的一部分成本。这样做也是合适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批家电是用于特定房源销售的,应该将其记入该房源的成本中,而不是作为一般开发成本。
2023 12/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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