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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1年11月12月的贷款利息 22年10月份才收到补开的发票 由于21年已经用回单做了费用 22年当时记账摘要是补开贷款利息发票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0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支出20000不知道这样行不行 现在纠结要不要把22年这张凭证删掉 直接把发票贴21年账里
m14183588 | 提问时间:2023 12/05 15:3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21年11月和12月的贷款利息在22年10月份才收到补开的发票。由于21年已经使用回单做了费用,那么在22年记账摘要中补开贷款利息发票时,借方和贷方科目都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额为-20000元(负数表示冲销)。 现在的问题是,是否需要将22年的这张凭证删除,并将发票贴在21年的账本里。 一般来说,如果这张凭证已经录入到账务系统中,并且与发票等相关凭证已经核对无误,那么删除凭证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这张凭证作为22年的账务处理,并确保在摘要中注明是补开贷款利息发票。 但是,如果您的财务制度或审计要求需要将原始凭证贴在对应的账本里,那么您可能需要将发票贴在21年的账本里,并在摘要中注明是补开的贷款利息发票。 综上所述,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财务制度来决定是否需要删除22年的这张凭证,或者将其作为22年的账务处理并确保在摘要中注明是补开贷款利息发票。
2023 12/0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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