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基本条款:承包方式:总价包干(包工包料)。 然后在其他条款中又约定: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除甲方(发包方)提供的部分以外,其他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由乙方(承包方)负责,其设备和材料价格和施工费用已经列入造价内。问题:1.这种情况下,合同没有列明具体哪些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哪些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采购了本应该由乙方负责的设备和材料,并且取得发票来抵扣成本,而且乙方开具甲方的发票成本中也包含了该设备和材料成本.那就会重复扣除成本,是吗?2.这种情况下,合同基本条款一方面约定包工包料,一方面又约定除甲方采负责外,由乙方负责,且没有列明具体哪些设备和材料由哪一方负责,究竟以合同哪个条款为准?3.怎么发现这个重复扣除成本问题?就是说怎么知道甲方采购的材料就是合同约定包工包料的材料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2023 12/02 10:12
您的这个合同属于甲供合同,意思就是说主要材料是甲方指定的,可能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购买,合同应明确规定哪些是甲方采购哪些乙方采购
2023 12/02 10: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