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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123 | 提问时间:2023 11/19 21:15
您好,1.不符合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者不同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
偿。
2023 11/2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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