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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请教问题:1. 广东公司已付货款,但是发票开到了深圳公司,(相同公司但不是总分公司),这种情况只能让对方退款到广东公司然后深圳公司再付款吗?有其他处理方法吗?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11/06 10:15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广东公司已经支付了货款,但发票开具方为深圳公司,且两家公司并非总分公司关系,那么理论上来说,广东公司需要先让深圳公司退款,然后再由深圳公司重新支付货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变通的方法。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广东公司和深圳公司可以协商解决此事。例如,深圳公司可以向广东公司提供相应的发票和付款证明,广东公司则可以向深圳公司出具收据或协议书,以证明已经支付了货款。 2.第三方平台:如果两家公司之间存在信任问题或者协商未果,可以考虑使用第三方平台来进行交易。例如,可以使用支付宝、**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3.银行转账:广东公司和深圳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并且需要按照银行的规定进行转账操作。
2023 11/0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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