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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郭老师,我们签了一份合同,约定次月15号付款,那当月的是不是不确认收入啊?当月也没有开具发票,次月15号之前才开,但是没有收款,也没有开发票,合同约定次月15号付款,那这个不是说合同约定按合同付款时间确认收入吗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3 11/03 10:53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合同约定次月15号付款,那么在当月不应该确认收入。这是因为收入确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是已经实现了销售或提供了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在当月还没有收到付款,也没有开具发票,因此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 然而,如果合同约定了按合同付款时间确认收入,那么您应该在次月15号之前确认收入。这通常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即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该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进行,而不是在实际收到或支付时进行。 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没有实际收到付款或开具发票,但根据合同约定,您应该在次月15号之前确认收入。如果您在次月15号之前没有确认收入,这可能会导致您的财务报告不准确,并可能影响您的税务申报和合规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收入确认时间和方法可能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如果合同约定次月15号付款,那么在当月不需要确认收入。 因为合同约定的是次月15号付款,所以在当月没有满足确认收入的条件。确认收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商品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 2.价款已经确定。 3.已经开具发票。 因此,在当月没有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也没有开具发票,所以不需要确认收入。如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已经开具发票并且已经收款,那么应该确认收入。
2023 11/0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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