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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支付了一笔合同款,但是对方没有给发票,请问这个是不需要给吗,如果不给,给,怎么做账呢
账1 | 提问时间:2023 10/12 13:3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买卖合同中,开具发票虽然属于卖方应尽的义务,但不属于主要义务,不能成为买方拒绝付款的抗辩理由。如果买方以未开发票为由拒付货款,如已逾期支付就构成了违约。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方没有提供发票,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向卖方提出要求,卖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向买方提供有效发票。 如果卖方未能提供发票,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与卖方协商,要求卖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尽快提供发票。 2.如果卖方拒绝提供发票或者迟延提供发票,可以向卖方的上级税务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3.在支付款项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未收到发票暂不支付款项”的条款,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避免因未收到发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买方会计在做账时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支付款项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2.在收到发票后,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或借记“原材料”(小规模纳税人),贷记“预付账款”。 总之,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提出发票需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避免因未收到发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合同款后,对方未提供发票,可以与对方沟通,请求其提供发票。 如果对方拒绝提供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与对方协商,了解其不提供发票的原因,并再次请求其提供发票。 ● 如果对方仍不提供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寻求税务机关的帮助。 如果对方仍不提供发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做账: ● 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且未收到发票前已经支付了合同款,可以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 ● 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且未收到发票前已经支付了合同款,可以借记原材料,贷记预付账款。 如果企业未支付合同款,可以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并请求对方提供发票
2023 10/1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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