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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比如说是电费是共同产生的,实务中,如何解决?进项税如何解决?发票如何解决?
131****6785 | 提问时间:2023 10/03 14:22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 10/0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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