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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销售电力产品,C公司是B公司的合作单位,与B公司共同线路,无法区分用电量,A公司与C公司没有签订售电合同,但是想取得A公司的发票,若B公司与C公司签订协议,A公司可以开具电力产品发票给C公司吗?实际A公司是有销售电力给C公司的,只是没有合同。
新锌 | 提问时间:2023 09/26 18:5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A公司与C公司没有签订售电合同,但A公司实际上向C公司销售了电力产品。由于A公司与C公司之间没有正式的合同关系,A公司通常不应该向C公司开具电力产品发票。 然而,如果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协议,明确规定了A公司向C公司销售电力产品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并且A公司也同意向C公司开具发票,那么A公司可以向C公司开具发票。但这种情况应该基于协议和具体协商的结果,并不是普遍适用的规定。 此外,即使A公司同意向C公司开具发票,也应该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规定,确保发票开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建议您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根据一般商业实践和合同法的规定,如果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合同并销售电力产品给B公司,而B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共同使用线路,使得A公司无法区分用电量,那么A公司通常只应该向B公司开具电力产品发票,而不是向C公司开具。 尽管A公司实际上有销售电力给C公司,但没有与C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因此缺乏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如果C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发票,可以通过B公司协调解决。如果B公司和C公司同意将发票直接开给C公司并由C公司付款给A公司,那么A公司可以考虑在符合相关税务规定的前提下,向C公司开具发票。 建议A公司与B公司和C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保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3 09/26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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