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允许扣除比例按应发工资的14%计提,我不理解,能否举例说明???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18 01/20 21:54
您好,比如说,工资金额是5700元每月,扣除社保800元,个人所得税42元,实发工资是4858元。那么报销探亲路费1000元,这个1000元记入福利费中,按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比例是,5700*14%=798元,那么1000-798=202元,就不能税前扣除了,又假设报销探亲路费500元,税前应扣除的比个还是798元,则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福利费金额,只能是500元。
2018 01/20 22:01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