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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我感觉答案不对,老师看下
m80258768 | 提问时间:2023 08/25 10:25
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100×50%=50(万元)。 来源于乙国的经营所得已纳税款=100×40%=40(万元),小于抵免限额50万元,因此经营所得的已纳税款40万元可以全额得到抵免。 在甲国需补税=50-40=10(万元)。 特许使用权所得的抵免限额=50×10%=5(万元)。来源于乙国特许使用权所得已纳税款=50×15%=7.5(万元),大于抵免限额5万元,实际抵免额为5万元,在甲国不用纳税。 因此,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为10万元
2023 08/2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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