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想咨询个财务问题,目前我们在注销一家公司,基本情况:
①拟注销公司有两家股东(均为同一控制人全资子公司),注销公司欠股东A应付款500万(此外无其他债务),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
②因不足清偿债务,现需向两家股东追缴出资(每家的未出资额均超过500万)以清偿债务。
因为都是内部企业,拟由股东A单方追加实缴出资500万元,出资后注销公司清偿回股东A。存在问题:该处理实质相当于,在注销公司亏损的情况下,股东A追加投资承担所有亏损。
想咨询这样处理在会计和税务上是否有障碍和风险隐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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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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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12485 | 提问时间:2023 07/27 17:14
您好!报表上面是不是只有这一笔负债了?还有其他债务吗?
2023 07/2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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