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钱某是国内甲公司工程师。2021年全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80000元,公司代扣代缴三险一金30000元,赡养老人支出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为24000元,子女教育支出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为24000元,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2)到某大学授课取得收入40000元:
(3)出版著作一部,取得稿酬60000元,发生材料费支出4000元;
(4)转让商标使用权,取得特许使用权费收入20000元;
(5)8月转让普通住房一套,取得销售收入800000元,转让时发生合理费用时发生合理费用
53000元,该住房原值500000元,是钱某2012年8月购进,为钱某在本地的第二套住房:
(6)2月从境内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4月取得该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45000元.4月将持有的股票全部卖出。
已知:已知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