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7年1月1日,某银行向开户单位金华汽配厂发放信用贷款500万元,期限3年,利息按年收取,到期收回本金。合同利率10%,折价发放,实际贷给金华汽配厂490万元。假设确认的实际利率为12%。
银行每年末对贷款进行风险评估。
(1)20X7年12月31日,银行收到利息50万,年末测试时,贷款风险没有显著增加,按未来12个月估计预期信用损失2万元。
(2)20X8年12月31日,银行收到利息50万,年末测试时,认为贷款发生减值,这笔贷款预期能收回的现金流现值425万;
(3)20X9年12月31日,确认当年利息收入,没有收到当年利息,只是最后一次性收到金华汽配厂的还款。
对应下面两种还款情况,分别作出从发放到各年确认利息、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以及最后收回的会计处理:
(1)20X9年12月31日,收回贷款450万;
(2)20X9 年12月31日,收回贷款490万。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m376698888 | 提问时间:2023 03/25 12:42
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
以上是收回贷款的分录处理,此内容并不属于初级范围,建议了解一下即可
2023 03/25 14:0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如何计算定期利息的利率? 4个月前
房贷利息的计算中有哪些常见的注意事项?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