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手上有个小规模的建筑公司,经营范围有机械租赁。但它名下没有固定资产,当时买的时候是老板名义买的,然后9月开了一张他们公司租给别家公司的租赁票,那我们是建议他,让他老板去税局发票,开给自家公司,这样他们往外租才合理,他们也同意了。那我经验不多,怕人家问我,我自己不懂,所以问老师的问题就是,1、他老板带上他名义购买的发票和租赁合同去税局就可以开了对吗?2、那租赁合同的价格是不是往低点写好,多少合适?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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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7 | 提问时间:2017 11/22 17:07
您好!其实你这样不好。不如让老板直接租给对方就好了。然后老板直接开发票给对方就好了。你们公司再走一道,不是更麻烦,交更多的税?
2017 11/2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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