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
老师经济法第三章动产抵押特殊规则 ,这个第三个就是这个第三人履行力债务这里
担保人就是出质人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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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3 03/17 17:47
你好!努力学习的同学
“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这句话指的就是,名则买卖,实则担保或者履行债务。
比如说: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期一年,债权人乙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主张与甲另行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以甲的设备作价100万元,约定若甲到期不能清偿乙的债务,则甲的设备归乙所有,但是该设备之前已经为债权人丙设定了抵押,此时甲乙之间的设备买卖合同就是目的在于担保出卖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物权人丙依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你学习愉快,考试顺利通过!
2023 03/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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