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3%,2X19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B产品40件,价款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费10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
2)31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丁公司销售A产品10件,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成本150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元,尚未办妥托收手续。
要求:根据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麻烦老师写一下分录,告知一下办妥手续和不办妥手续处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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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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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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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5204818 | 提问时间:2023 03/10 19:45
你好
1,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
2,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
第二个情况,应当也是办妥了托收手续才是的,否则无法做账的
2023 03/10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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