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公司承建一个单位的厂房施工建设,但是分期签订的施工总包合同(1期是单独的一部分,2期也是单独的一部分,另外又签了一份增加1期和2期施工的合同,但是增加的合同没法完全归属分清到底哪部分是1期哪部分是2期),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把这三个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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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我是我认为的我 | 提问时间:2023 02/28 07:43
同学您好!新合同无法分清,可以和前期合同合并,但是1期和2期您是可以分清的吧!
2023 02/28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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