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公司是混凝土公司,现在乙公司在甲公司购买了混凝土,但是乙想和第三方原材料丙公司签合同,他们直接支付水泥款开13%的发票,不把钱支付给甲公司,也就是说,甲公司收不到乙公司的钱,乙公司把钱支付给丙公司,抵甲公司欠丙公司的钱。相当于,甲公司账上没有这笔钱,甲公司还得给乙公司供应混凝土,并且还要做账抵减甲公司欠丙公司的钱。这样做可以吗?对会计本人有没有风险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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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3 02/23 11:50
同学你好
这样可以的
做委托付款的
2023 02/23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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