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股东A和B,公司股东A借钱给公司25W,然后用公司抬头全款25W买了一辆车,一年后作价10W卖给其家人,这样操作对于股东B来说是不公平的对吧
买车25W/1.13×10%=2.21W(可以抵公司进项)
卖车10W×13%=1.3W增值税(公司出项)
2.21-1.3=0.91W(实际为公司省下)
所以实际有25W-10W-0.91W=14.09W需要股东A个人承担,否则是侵害其他股东利益了对么?
老师不知我这样分析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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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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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3 02/15 11:13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2023 02/1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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