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代表处,总公司在香港,平时经费来自总公司的拨款,现在总公司从境外买了一批电脑,然后寄到国内给我们代表处使用,因为钱不是我们代表处支付的,能否当做一个收入,代表处入账可以这样吗? 借:固定资产 (达到可以使用状态前的所有费用) 待:营业外收入 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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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2/07 15:18
您好,如果不需要将钱返回给总公司,是可以这样操作的。
2023 02/0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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