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建筑工程施工中,总承包方(建筑施工方)出现亏损,可以要求分包方(混凝土制造提供方)一起承担吗,可以补签调低商品单价的合同吗?签订亏损合同,有什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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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5:58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分包方有义务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因此不能要求分包方一起承担亏损。此外,开展亏损补签活动时,应当注意签订的合同声明的内容应是真实的,有关双方都应当有能力意愿履行合同义务,并遵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双方在签订亏损合同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清楚说明亏损的原因,同时明确亏损的金额,以及约定的补偿方式等等。
2023 02/0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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