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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销售给某文化用品商店8万本台历,每本不含增值税原价30元。由于采购量大,甲公司给予对方20%的折扣,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中分别注明。 (2)销售挂历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26万元,同时为销售挂历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22600元。约定三个月内返还。 (3)为某企业免税产品印刷说明书、宣传册等共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339000元。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中甲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业务(3)中甲公司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4:08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计算业务(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8万本台历,原价每本30元,打20%折后24元,总销售额为8万 × 24元=192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92万×6%=11520元。 (2)计算业务(2)中甲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226万元的销售额,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26万×6%=135600元。由于押金收取本身不涉及销售,所以增值税计算中不包含其中。 (3)业务(3)中甲公司是否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说明理由。 答:不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向企业购买免税产品的销售额和 其他服务收入,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知识:根据《增值税改革方案》中指出,从2019年1月1日起,确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把月度销项税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的销售额,在本月应纳税额中不列收。
2023 02/0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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