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前会计离职了不肯做交接 因为公司还欠她几个月工资 她和我这个新会计说原来的那些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金税盘都被她烧了,这种情况怎么办好呢,她这种行为不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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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0: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任何企业都有义务充分为员工支付相应工资,违法者将受到惩罚。此时,企业应敦促前职员尽快完成工作交接,必要时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企业应切实履行应付款义务,而前职员则应尽快完成交接,不得随意破坏公司记账凭证和金税盘等重要资料,以免影响顺利结算。
同样的状况,近日,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认定,一家企业欠付其雇佣的前职工工资,该职工未得到及时履行应付款义务,便随意破坏公司的记账凭证和金税盘,并采取抗辩措施扰乱证据,这一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决,企业应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前职工则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处罚。
总之,企业和前职员都应该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及时付款,而前职员也不应该随意破坏企业资料,这样不仅可以规范企业遵守劳动关系、履行责任,也可以减少纠纷,保护双方权益。
2023 02/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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