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2019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①销售上月购入的空调400台(进价3500元/台),每台售价4500元。
②以旧换新销售冰箱80台,旧冰箱收购价200元/台,新冰箱出售实际收款每合1800元
3??5年前还本销售方式售出1000台彩电,本月为还本期,还本额每台200元。
④从生产厂家购进同牌空调100台,生产厂家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45 500元。
分析商场11月份的应纳增值税额(假设以上价格均为
民 不含税价"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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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8:01
商场11月份应纳税收计算方法如下:
①销售空调400台,增值税金额=(4500-3500)X400 X13%= 104000元;
②以旧换新冰箱80台,增值税金额=(1800-200)X80X13%= 16800元;
③还本销售1000台彩电,增值税金额=200X1000X13%= 26000元;
④购进空调100台,税额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可以直接查询出来,税款45500元。
因此,商场11月份应纳税收共计为:104000+16800+26000+45500= 82900元。
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是由消费者间接承担,通常由供应商代收代缴,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给政府;它的计算公式是:增值税=(销售价格—成本)X数量X税率。例如,一家商店出售价格为100元的商品,成本价格为90元,增值税率为10%,那么该商品增值税金额就是:(100-90)X1X10%=10元。
2023 02/04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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