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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公司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2022年3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公司销售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一批,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消费税2000元。 (2)公司内部福利部门领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该批货物成本7000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的 计税依据为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消费税10000元。 (3)3月份认证通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有10000元. 要求: (1)编制销售产品确认收入、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2)编制领用产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视同销售结转成本
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4:28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 会计分录: 销售产品收入账户 200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 2600元 银行存款贷方 22600元 领用产品视同销售收入账户 1000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 13000元 应交税费-消费税贷方 10000元 视同销售结转成本贷方 70000元 进项税额贷方 10000元
2023 02/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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