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搞不懂,麻烦说下做题思路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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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4:34
你好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2500,最多只能扣除=2500*20%=500
2023 02/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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