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甲企业购买口罩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19.5万元,货款已经支付。要求:对购进和捐赠时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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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1:3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甲企业购买口罩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应按照适用的税费减免政策办理减税手续,减免甲企业购买口罩的增值税,以减税的形式补偿该口罩的货款。
账务处理方面,甲企业在买入口罩后应当将150万元货款进行有效记录,并进行增值税计算以及申报;甲企业捐赠给公益性社会组织口罩时,应当在增值税税务凭证上注明“免税”字样,并录入相应的账务凭证以及财报。此外,甲企业应当积极发挥所有口罩捐赠所获得的竞争优势,以获取企业社会责任认可证书等相关认可文件,宣传和推广公司的品牌形象。
2023 02/0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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