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A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15日向 B 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一项房地产,取得收入2.000万元(含税),对应支付的出地出让金860万元。 B 公司购入后用于公司的管理活动,当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10年,期满无残值,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请计算 A 公司增值税销项税额和 B 公司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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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2:52
A房地产开发公司本年5月15日向B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一项房地产,取得收入2000万元(含税)。根据2016年版税收优惠政策,该项业务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内,其销项税额率为5%。销售房地产后,A公司可以领取销售收入中的1.9000万元 净利润,按照5%销项税税率计算,A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95万元。B公司购入后用于公司的管理活动,当即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10年,期满无残值,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折旧方式为平均年限法。B公司购入房地产时应缴纳的进项税额率为5%,其他费用(如购置费、物业管理费等)由于未对应税务稽查账册,可暂时不计入应税项目中。B公司进项税额可以当即抵扣,投资企业应当及时存档抵扣凭证,方可确认为有效的抵扣。拓展知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供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以及税收减免等优惠,以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发展。
2023 02/01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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