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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居民个人为独生子女,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1)全年工资薪金收入2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每月5000元,全年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8000元,全年劳务报酬收入10000元,稿酬收入10000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万元。已预缴税款合计4500元。(1)全年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元(2)全年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合计=()元(3)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元(4)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元(5)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1:53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1)全年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360000元。 (2)全年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合计=48000元。 (3)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312000元。 (4)全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6068元。 (5)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指的是企业或者个人年度纳税期满时,根据当年度实际缴纳的税费,与实施纳税人预缴的税费的差额,即多退少补的税费。拓展知识:针对个人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一定抵扣,如果购买住房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可以选择一定子女教育等抵扣。
2023 01/3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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