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进项不能抵扣,勾选进项的时候可以直接做不抵扣勾选吗?还是抵扣勾选后再进项转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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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1/31 10:18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增值税发票应具有以下六个基本条件:
1)符合税收征管制度;
2)增值税发票应受税收征管机关管理;
3)增值税发票应符合编制方法;
4)增值税发票应符合使用管理方法;
5)增值税发票应符合种类类别;
6)增值税发票应符合使用税种范围。
因此,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并不符合上述六个条件,故不构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勾选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也不可使用此种发票进行抵扣。此外,贷款利息通常可以作为一种支出,可以使用登记、转抵或转出的方式对其进行记账处理,但不能将其作为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拓展知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现行税收制度中还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等其他税种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发票都是可以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勾选进项,然后可以在记账时进行抵扣的。
2023 01/3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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