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司一般纳税人,10月开了一张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发票章盖成另外一个公司的发票章了,这个发票对方公司还没勾选抵扣,我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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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9:01
首先,要注意的是,发票是税务机关认可的证明纳税义务履行的重要凭证。对于开具了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应当及时补齐发票的缺页、遗失等问题,二是将增值税发票章替换为正确的发票章,并根据规定办理票面增减,以确保发票符合税务机关的要求。如果已经过了10月,就不能进行此类发票的补齐和更换发票章的操作,只能在发票上注明“此发票票章不符,仅供历史查询”,并在月末报税时,明确发生日期将其与账务处理文件一起上报给税务机关。此外,如果该专用发票未被客户勾选抵扣,则可以在开票时,按发票实际金额重新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原发票下方注明“此发票具有法律效力”,以便客户使用该发票并抵扣税款。
2023 01/30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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