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新成立了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做纳税汇总备案?是总分公司都备还是只备一方?具体选项如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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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1/30 18:15
纳税汇总备案的填写选项,在跨市新成立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的情况下,应该选择“是,与总行共同备案”。即总行和分行共同备案。
填写时,应当注意几点:
1)纳税主体要求每个纳税主体都要填写,其中要注明每个纳税主体的税收登记号、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
2)填写内容有总行和分行填写内容,其中总行的内容应该是总行信息,包括税收登记号、名称、住所等信息,分行的内容应该是分行信息,包括税收登记号、名称、住所等信息。
3)税收联合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总行和分行的税收联合管理机构相关信息,包括联合管理机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4)选择“是,与总行共同备案”,并需要上传相应的备案文件,该文件应包含总行和分行的纳税汇总表和备案申请书。
拓展知识:纳税汇总备案的申请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网站的“汇算清缴”系统进行,也可以通过税源地或归集地税务机关进行,同时还可以利用第三方服务企业办理,以提高备案效率。
2023 01/3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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